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集中展现了我国优秀传统建筑风貌和建筑艺术,是人民群众的乡愁所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八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弘扬传统民族文化,保护镇(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促进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两部门决定开展第八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认定工作。
2003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第一批2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0个镇、12个村),至今累计公布了七批共计79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87个。一大批古镇、古村落被纳入保护名录,得到真实、完整的保护,为全面系统地保护好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讲好中国故事、传承好中华文明奠定了重要基础。
《通知》要求,申报对象应满足历史文化价值较为突出,保存文物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留较好,保护管理机制完善以及近3年未发生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破坏保护对象事件等条件。此外,《通知》重点将见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追求民族解放、新中国成立及改革开放伟大历程的镇村建设成就纳入价值评价范畴。
《通知》提出,本次申报认定将启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信息平台,要求推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信息化,为进一步建立名镇名村国家数据库和数字化监管与动态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强调,各地要注重发挥大专院校、科研设计单位、社会团体及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资源普查工作,确保申报的镇(村)具有保护价值。